全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在采暖季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非采暖季受沙尘影响较重。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全区监测的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2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博乐、克拉玛依、伊宁、石河子、奎屯、乌苏、阜康、五家渠8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库尔勒、阿克苏5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吐鲁番、阿图什、喀什、和田4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劣于国家三级标准。
    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日数占全年的85.5%,Ⅲ级日数占12.3%,Ⅳ、Ⅴ级日数占2.2%,空气质量略有好转。
    首府乌鲁木齐市(不含米东区)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日数占71.8%,Ⅲ级日数占21.6%,Ⅳ、Ⅴ级日数占6.6%。与上年相比,Ⅰ、Ⅱ级日数增加了0.5个百分点,Ⅲ级日数减少了1.1个百分点,Ⅳ、Ⅴ级日数增加0.6个百分点,与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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