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受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52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261起;受理复议案件5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5起;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2009年,自治区环保厅本级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厅长网上接待日”、“新广行风热线”等渠道,共受理信访事项325件,全部办结。
全区环保系统全年受理信访事项6183件,办结6129件,办结率99.13%。其中来信1730件,办结1705件;电子邮件5件,全部办结;电话2940件,办结2916件;来访1508件,办结1503件;接受人大议案和建议198件,当年办结198件,接受政协提案239件,当年办结238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