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启动的“乌-昌-石”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予以解除 |
来源: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点击量: |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乌-昌-石”区域自12月17日凌晨冷空气入境,空气质量开始好转,其中乌鲁木齐、石河子空气质量恢复为轻至中度污染,其余城市AQI指数均有下降;预测18-19日仍受冷空气活动影响,逆温层将被打破,扩散条件较好,区域空气质量恢复至良至轻度污染。经专家会商讨论,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2月17日18:00解除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2月14日10时启动,12月17日18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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