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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首批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年09月23日  点击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首批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经自治区环保局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第七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首批试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政务公开 目录 指南 公告

抄送: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8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首批试行)

编制依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68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第35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的通知》(新政电政办〔2008〕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的通知》(新政办函〔2008〕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特此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首批试行)》。

目录内容

1机构职能(办公室负责提供)

1.1机构概况

1.1.1地理位置图

1.1.2机构简介

1.2领导简介

1.2.1领导成员

1.2.2领导工作分工

1.3工作职能

1.4内设机构

1.4.1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4.2机关处室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

1.5直属事业单位

1.5.1单位组成

1.5.2工作职责

1.5.3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1.6工作规则、制度

1.6.1自治区环保局工作规则

1.6.2自治区环保局管理制度

2政策法规与环境标准(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2.1国家法律法规

2.1.1环保法律

2.1.2行政法规

2.1.3部门规章

2.2地方法规规章

2.2.1地方性法规

2.2.2自治区政府规章

2.3环境经济政策

2.4自治区环保局规范性文件

2.5环境标准(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2.5.1国家环境标准

2.5.1.1环境质量标准

2.5.1.2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2.5.1.3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2.5.2地方环境标准

3行政决策

3.1工作规划(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3.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

3.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3.1.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分配

3.2年度工作安排(办公室负责提供)

3.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

3.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安排

3.3重大工作部署

3.3.1总量控制(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3.3.2污染源普查(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3.3.3土壤调查(自然生态处负责提供)

4行政职权

4.1行政许可

4.1.1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政策法规处提供)

4.1.1.1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4.1.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试生产的审查)

4.1.1.3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

4.1.1.4权限内核发排污许可证(含临时排污许可证)

4.1.1.5排污申报登记

4.1.1.6限期治理项目的验收

4.1.1.7权限内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机烃类尾气的审批

4.1.1.8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许可

4.1.1.9权限内核发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单位的经营许可证

4.1.1.10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以及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4.1.1.11权限内核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

4.1.1.12权限内污染物种类、数量的核定

4.1.1.13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

4.1.1.14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4.1.1.15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核发(由公安部门划转)

4.1.1.16放射防护设施使用审批(由公安部门划转)

4.1.1.17放射性药品使用审批(由公安部门划转环保、卫生部门审批)

4.1.1.18放射性同位素购置核准(由卫生部门划转)

4.1.1.19贮存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登记依据

4.1.1.20回收利用放射性污染废旧物件、材料的去污处理审批依据

4.1.1.21权限内夜间在居民区、教学区、疗养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等噪声超标各种活动的审批依据

4.1.1.22权限内在人口集中地区熔化或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审批依据

以下由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

4.1.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依据,审批受理及审批程序

4.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受理及程序(包括建设项目试生产)

以下由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4.1.4上市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审核程序

4.1.5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

4.1.6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证核发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

4.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

4.1.8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

4.1.9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4.1.10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

4.1.11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的程序、结果

以下由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4.1.12绿色学校、绿色大学、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审批的基本条件、程序、规定

4.1.13自治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审批的基本条件、程序、规定

4.1.14自治区环保科普基地创建审批的基本条件、程序、规定

4.2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4.2.1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

4.2.2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

4.2.3环境行政复议的范围及管辖

4.2.4环境行政诉讼的种类、范围

4.3行政强制(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4.3.1行政强制决定书

4.3.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文件

4.4行政征收(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4.4.1排污费征收

4.4.1.1排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4.4.1.2排污收费程序

4.4.1.3排污费征收情况(自治区本级和地州市级)

4.4.2行政事业性收费

4.4.2.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4.2.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程序

4.5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申请的条件及程序(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4.6自然保护区管理(自然生态处负责提供)

4.6.1新疆自然保护区名录

4.6.2新疆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6.3新疆自然保护区管理程序

4.7环境质量状况(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

4.7.1环境状况公报

4.7.2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

4.8环境统计和调查(规划财务处负责提供)

4.8.1污染源普查信息

4.8.2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

4.8.3主要城市固废种类、产生量、处置情况等信息(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5行政执法(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5.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5.2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

5.3限期治理项目及验收

5.4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名单

5.5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政府核定指标的企业名单

5.6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企业名单

5.7环保专项行动

5.7.1专项行动方案

5.7.2专项行动简报

5.7.3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5.8拒不执行已生效环境行政处罚企业名单(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6社会服务

6.1信访、局长接待日

6.1.1局信访办联系方式(办公室负责提供)

6.1.2局长接待日(纪检监察室负责提供)

6.2行政许可及审批申请表格下载

6.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

以下由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6.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6.2.3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

6.2.4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6.2.5放射源申报登记表

6.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技术依托单位申请表

6.2.7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

6.2.8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

以下由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6.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

6.2.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学校推荐表

6.2.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社区推荐表

6.3公开公示

6.3.1人事任免公示(组织人事处负责提供)

6.3.1.2公务员录用情况

6.3.1.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3.1.4人事任免

6.3.1.5军转安置

6.3.1.6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6.3.2建设项目审批公示(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

6.3.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单

6.3.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结果名单

6.3.2.3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果

6.3.3许可证公示(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6.3.3.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

6.3.3.2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公示

6.3.4各种评比公示

以下由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6.3.4.1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2环保模范县市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3环境友好企业名录及审批公示

以下由自然生态处负责提供

6.3.4.4生态示范区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5生态县、市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6环境优美乡镇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7生态村名录及审批公示

以下由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6.3.4.8自治区环保科普基地名录及审批公示

6.3.4.9绿色学校、绿色大学、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名录及审批公示

6.3.5环保科技管理公示

以下由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6.3.5.1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名单

以下由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6.3.5.2环保科技成果及重大科技项目情况(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6.3.5.3自治区内获得环保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名单

6.3.6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相关情况公示(科技宣传处负责提供)

6.3.6.1新闻发布会预告及发布内容

6.3.6.2新闻采访管理办法

6.3.6.3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程序

6.3.7自然保护区审批公示(自然生态处负责提供)

6.3.7.1建立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

6.3.7.2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

6.3.7.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

6.3.8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办理结果公示(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6.3.9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公示(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7工作动态

7.1年度主要工作和专项工作阶段性进展(各相关处室负责提供)

7.2自治区环保局领导活动及讲话(办公室负责提供)

7.3咨询、信访、污染投诉办理情况(办公室负责提供)

7.3.1咨询受理答复情况

7.3.2信访、环境污染投诉等受理及回复投诉处理情况

7.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

7.5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听证会(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

7.6环境保护大事记(办公室负责提供)

8其他信息

8.1单位自身建设

8.1.1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室负责提供)

8.1.2机关党建(机关党委负责提供)

8.1.3精神文明创建(机关党委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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