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35号),我厅对2013年底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