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
来源: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点击量: |
2017年新疆各城市声环境质量普遍较好。噪声监测数据表明,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一级(好)的占16.7%,二级(较好)的占55.5%,三级(一般)的占22.2%,四级(较差)的占5.6%。全区监测的18个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一级(好)城市占88.8%;二级(较好)的城市占11.2%。全区监测的18个城市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9.8%,夜间达标率为76.8%。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各地州市环保部门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划定禁鸣区、限速区、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制度、限制文化娱乐活动音响设备音量、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等具体措施切实有效地减少了交通、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噪声,改善了城市整体声环境质量。 |
【打印】【关闭】 |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