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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辐射处关于2018年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2月24日  点击量:

  新疆环保厅辐射处关于2018年2月22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22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1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伊宁二次雷达站)

伊犁州伊宁市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伊宁机场航站区东南围界内侧。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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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喀什二次雷达站)

喀什地区喀什市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喀什机场东侧约1公里处。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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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阿克苏二次雷达站)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阿克苏机场东侧约800米处。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4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奇台二次雷达站)

昌吉州奇台县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奇台县吉布库镇新镇区。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5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库车二次雷达站)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库车机场北侧。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6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克拉玛依二次雷达站)

克拉玛依市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克拉玛依机场东侧围界内。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7

阿克苏等七部雷达工程(库尔勒二次雷达站)

巴州库尔勒市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一座二次雷达站,位于库尔勒机场东侧约2公里处。

(一)做好电磁辐射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工程运营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8

阜康市人民医院辐射性医疗设备应用项目

阜康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牙科、医技楼一楼放射科、住院楼11楼手术室

阜康市人民医院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阜康市人民医院位于阜康市天池街110号城关镇大墩村境内,新院位于南华路726号,西至明德路、北至桃园路、南至龙潭路、东至南华路

医院北面为桃园路,东面距医院170m处为小公园,南面距医院130m处为阜康市碧琳城旅游小镇,西面距医院600m处为头工村。

医院新建Ⅱ类射线装置机房1间,III类射线装置机房12间,共13间机房。其中在新建医技楼1层新建介入导管室1间、胃肠机机房1间、16排CT机房1间、64排CT机房1间、DR机房2间、乳腺钼靶机房1间、口腔CT机房1间、预留胃肠机房1间及备用机房1间,在新建住院大楼11楼新建小C臂手术室,在新建门急诊楼3楼新建牙片机机房1间及全景牙片机机房1间。

(一)完善辐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标准要求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严格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工作场所须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配备辐射防护用品。

(三)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监测每季度进行1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周围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辐射监测并建立档案。

(四)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制和约束值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9

福海县鑫源城投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新疆BGV6000型车辆成像检查系统建设项目

福海县福民路东侧、福盛路西侧、建海路南测

福海县鑫源城投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海县福民路东侧、福盛路西侧、建海路南测仓储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入口处。本项目工作场所北侧为空地,北侧距离本项目约60m处为道路,南侧距离本项目约50m处为库房,西侧为空地,西侧距离本项目约50m处为道路,东侧距离本项目约50m处为库房。福海县鑫源城投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必须在仓储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入口处新建一套BGV6000型车辆成像检查系统(加速器能量4MeV/6MeV双能),用于集装箱、货运车辆的安全检查。

该检查系统中所含的射线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一)完善辐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43-2002)等标准要求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严格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工作场所须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配备辐射防护用品。

(三)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监测每季度进行1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周围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辐射监测并建立档案。

(四)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制和约束值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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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鑫疆商贸物流园仓储安检大厅安检机项目

新源县则克台镇工业园区B

新源县鑫疆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新源县鑫疆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源县则克台镇工业园区B区拟建新源县鑫疆商贸物流园仓储安检大厅安检机项目,新建安检机内配备一套MB1215LC组合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主要用于自动检测车辆、集装箱等交通工具,该系统中有一台6/3MeV双能电子直线加速器,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一)完善辐射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43-2002)等标准要求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严格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管理,工作场所须设立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配备辐射防护用品。

(三)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监测每季度进行1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辐射测量仪器,定期对周围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环境辐射监测并建立档案。

(四)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制和约束值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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