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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辐射处关于2017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3月28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3月26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6日-2017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和静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和静县人民医院内系楼负一楼

和静县人民医院

南京环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和静县和静镇开泽东路8号的和静县人民医院内实施,将在医院内系楼负一层建设数字血管造影机(DSA)手术室。手术室内拟安装一台DSA,属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介入治疗活动。本项目工作人员7人。

医院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环辐00504),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Ш类射线装置。

(一)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或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射线装置使用机房具备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收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辐射工作场所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有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示。

(三)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尔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四)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每年1月31日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六)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的职业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限值分别为5mSv和0.1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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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辐射医疗设备应用项目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内。将在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六楼拟建两间数字血管造影机(DSA)手术室及购置两台DSA, 属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介入治疗活动。本项目工作人员18人。

医院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环辐00128),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Ⅴ类放射源;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Ш类射线装置。本次环评属新增使用类射线装置及其工作场所。

(一)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或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射线装置使用机房具备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收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辐射工作场所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有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示。

(三)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尔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四)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带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每年1月31日前应向环保部门提交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六)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的职业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限值分别为5mSv和0.1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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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塔城)22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塔城地区塔城市、额敏县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丁香(塔城)22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站址位于塔城市南部约11公里,线路由丁香220千伏变电站出线,止于额敏220千伏变电站,全线位于塔城市和额敏县。

(一)扩建丁香(塔城)220千伏变电站1台容量为180MVA主变及对应主变三侧的进线间隔;220千伏侧新增1回出线;35千伏新增2回出线,新建35千伏Ⅱ段母线;新增3×10Mvar容性无功补偿和1×10Mvar感性无功补偿

(二)新建丁香变-额敏变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全长41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利用原双回路线路约6公里,线路总长47公里。

(三)额敏220千伏变电站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额敏220千伏变电站位于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北约10公里,本期扩建1回220千伏出线间隔。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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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110千伏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建设项目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昌吉州昌吉市

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110千伏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西侧,线路经过和布克赛尔县、昌吉市及福海县。

(一)新建克拉美丽气田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克拉美丽天然气处理站西侧,主变容量为2×20MVA, 110千伏出线间隔2回(1回石西,1回备用),10千伏出线间隔13回,无功补偿装置2×3000kvar。

(二)新建石西110千伏变电站-克拉美丽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全长90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

(三)扩建石西110千伏变电站间隔工程。石西110千伏变电站位于和布克赛尔县石西采油区,本期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四)配套光纤通信工程及相应的10千伏配套项目。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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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协鑫新材料项目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

昌吉州木垒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昌吉协鑫新材料项目220千伏线路工程全线位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线路由芨芨湖750千伏变出线,止于昌吉协鑫新材料项目220千伏变。

(一)新建芨芨湖750千伏变电站至协鑫变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全长89.823公里,采用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长89.011公里,双回路长0.812公里。

(二)芨芨湖750千伏变电站扩建2回220千伏出线间隔。芨芨湖750千伏变电站位于木垒县芨芨湖煤化工工业园区南侧,本期扩建2回220千伏出线间隔至协鑫变电站。

(三)配套光纤通信工程。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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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五彩湾北(榆树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昌吉五彩湾北(榆树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区域,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工业园内,输电线路经过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一)新建五彩湾北220千伏开关站位于五彩湾工业园内,站内设有220千伏配电装置、110千伏配电装置、35千伏配电装置室、主控楼,220千伏出线7回。

(二)虹火Ⅰ线(神火电厂侧)改接入五彩湾北变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0.7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

(三)虹火Ⅱ线π接入五彩湾北变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1.7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

(四)虹亚Ⅰ、Ⅱ线(其亚电厂侧)改接入五彩湾北变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1.9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

(五)五彩湾北变-石钱滩Ⅰ、Ⅱ回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80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包括新建虹亚Ⅰ、Ⅱ线(彩虹变侧)改接入五彩湾北变220千伏架空线路,虹亚Ⅰ、Ⅱ线(彩虹变侧)改接点分别位于虹亚Ⅰ线和虹亚Ⅱ线,线路路径全长约1.9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虹亚Ⅰ、Ⅱ线改接入石钱滩变220千伏架空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78.1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220千伏虹亚Ⅰ、Ⅱ线利旧段,本段线路长约2×2.7公里,采用单回路架设;220千伏虹钱线-石钱滩变利旧段,本段线路长约76.1公里,采用双回路架设;220千伏京钱线-石钱滩变利旧段,本段线路长约0.3公里,采用双回路架设。

(六)石钱滩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石钱滩220千伏变电站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期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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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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