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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 建设生态环保铁军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点击量: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提出的“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要求,全面加强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区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持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能力基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于7月16日至7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2018年全区第一期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暨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培训班。来自全区14个地州市环境监察机构无执法证人员、五年内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环境监察人员,各地州市环境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及重点县(市、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部分监察人员共120人参加了培训。
    为丰富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此次培训班首次联合第三方教育机构“西尔环境教育”举办,使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疆内即可接受国内最顶级的环境执法培训,并对照提升全区环境监察执法持证上岗率、行政处罚及《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的执行率和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等,精心设计培训课程,邀请了辽宁省公安厅、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的业务尖兵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环境法专业律师进行授课,课程中设置了大练兵案卷评分标准解读、移动执法系统操作、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点评、“两法”衔接典型案例解析等课程,还安排了石化、煤化工行业现场监察课程,旨在快速提高实战能力,切实解决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存在的不会查、不敢查,不会办案、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

  培训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王瑞忠主持,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张新友出席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张新友总队长指出,各地州市一是要强化对《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适用,在确保案件数量的基础上,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各地州市要加大对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二是要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开展2018-2019年“乌-昌-石”“奎-独-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油田企业执法检查三大专项行动;三是要加大对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各地州市将以此次培训班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全面提升能力,在2018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再创佳绩,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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