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打击中心开展执法联动 |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点击量: |
为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对环境污染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7月13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打击中心,对新疆大森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收集数千个废机油桶、废化学原料桶,在厂区空地露天堆放,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场地污染。对于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和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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