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颁发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 |
索 引 号: | XJ073-1800-2019-000128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生成日期: | 2019年06月24日 |
2019年 第13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石明根
设施地址:昌吉州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塔河工业园区北区
许可证编号:6523240071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23含锌废物(336-103-23)
经营规模:4881吨/年
有效期限:2019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3日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