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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我区将加强对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的处置力度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8-000002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我区将加强对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的处置力度

  近期我厅印发《关于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陕西省韩城市西昝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的通报>工作要求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337号),通报了陕西省韩城市西昝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中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同时要求我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一)做好敏感信息研判处置。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环境应急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关注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可能影响到周边群众的次生环境污染信息,迅速响应并核实事件环境影响,及时报告事件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环境损害。

  (二)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涉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和涉及人口密集区的企业为重点,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无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

  (三)科学制订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195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及时修订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划分风险等级,量化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范围,制定实施方案,形成事故处置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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